原材料報廢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規定,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以專項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二)企業內部關于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
(三)涉及責任人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說明;
(四)該項損失數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1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上,下同),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可將資產損失申報材料和納稅資料作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件一并向稅務機關報送.

文件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七十二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存貨,是指企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品或者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或者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同時,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二章申報管理規定,存貨發生的非正常損耗應采取專項申報的方式進行申報,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應逐項(或逐筆)報送申請報告,同時附送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
該公告第二十七條規定: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二)企業內部關于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 (三)涉及責任人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說明; (四)該項損失數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1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上,下同),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上述文章中會計學堂的老師針對原材料報廢是否可以稅前扣除的問題進行了具體的解答,并講其規定的文件內容進行了列舉,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原材料報廢的情況在工廠生產中是不可避免的,會計需要掌握好其相應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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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