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嗎

2019-11-09 16:3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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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嗎?很多會計朋友不知道,小編的理解是業務招待費按60%稅前扣除,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是(營業)收入的0.5%.不知道的朋友不要著急,跟著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嗎

關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是(營業)收入的0.5%.

例如:公司100w銷售額,A、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10000,怎么算,B、若實際發生2000又怎么算

A、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10000,其扣除標準(1)最高不得超過100w×0.5%=5000 元;

(2)按實際發生額計算,即:10000×60%=6000 元.

看(1)與(2)誰低,其扣除標準就取誰,因此,其扣除標準應為5000元.

B、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為2000,(1)最高不得超過100w×0.5%=5000 元,(2)按實際發生額計算,即:2000×60%=1200元,(1)與(2)比較,(2)最低,取(2),其費用扣除標準為1200元,按1200扣除費用,在所得稅稅前列支.

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嗎

籌辦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處理原則

明確范圍,準確把握籌辦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企業籌辦期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實際發生額的60%,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籌辦費稅前扣除.

籌辦期可以理解為從企業被批準籌辦之日起至企業取得第一筆收入日期止.有了收入就不是籌辦期了,業務招待費和廣告宣傳費就應當按《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和相關規定限額處理.

在2012年第15號公告下發之前,在籌辦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處理原則是按《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業務招待費、廣告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相關規定稅前扣除.尤其是業務招待費,由于未取得收入,稅前扣除金額往往為0.15號公告明確了企業籌辦期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直接按實際發生額的60%、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籌辦費,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的籌辦費稅務處理辦法進行稅前扣除.

以上就是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嗎的全部解答了.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計入當期損益.如果你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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