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贈的稅務處理
按照會計制度及相關準則,企業以貨幣資金對外捐贈,直接將捐贈金額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的產成品和外購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有價證券等用于捐贈,應將捐贈資產的賬面價值及應交納的流轉稅等相關稅費,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企業在計算當期應交所得稅時,應在按照會計制度及相關準則計算的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上(或減去)會計制度及相關準則與稅法規定就捐贈資產的確認和計量等的差異后,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并據以計算當期應納所得稅額.另外,捐贈支出若為符合稅法規定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可按應納稅所得額的一定比例在稅前扣除,超過比例部分和其他捐贈支出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

捐贈資產會計處理
捐贈資產應記入損益的金額不同而產生的差異為永久性差異,無論是按應付稅款法還是按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均應按照當期應繳納的所得稅確認為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那么企業在計算捐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加上按以下公式計算的納稅調整金額.因捐贈事項產生的納稅調整金額:[按稅法規定認定的捐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按稅法規定確定的捐出資產的成本-按稅法規定已計提的累計折舊-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及繳納的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相關稅費]+因捐贈事項按會計規定記入當期營業外支出的金額-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金額.
例1,甲公司2008年9月20日向四川紅十字會捐贈人民幣100萬元,同時捐贈一批救災物資支援北川災區.這批商品物資的成本是100萬元,市場公允價值是150萬元,增值稅率17%,捐贈中無其他稅費.假設甲公司今年年底的會計利潤為1600萬元,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所得稅稅率為33%.
甲公司捐贈現金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10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0
捐贈庫存商品時,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視同銷售貨物,要繳納增值稅,甲公司的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1255000
貸:庫存商品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5000
以上就是公益性捐贈的稅務處理這個問題的全部解答了,希望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類似問題可以按照小編整理資料分析,如果你有興趣,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一起討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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