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末可以預提工資嗎
現在的個人所得稅是按月申報,每月必須申報個人所得稅,按照做賬方式的話,最好是一月計提一次,如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更是要如此了.
工資先計提不發放賬務怎么處理?
1、工資的計提與發放不一致,如果計提數多,發放少,下月可以少提取或沖銷多提數.如果計提數少,可以補體上.
2、采用計提工資方式,出現工資的計提與發放不一致很正常.
3、你可以采用這種方式發放工資:
(1)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2)月末工資分配
借:管理費用(管理部門工資實發數)
借:營業費用(銷售部門工資實發數)
貸:應付工資(實發數)
(3)采用這種方法不存在多提、少提問題.

工資先計提不發放賬務怎么處理?
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行權日,企業以現金與職工結算股份支付,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的區別
首先,要搞清楚計提和發放的區別.
計提,即計算和提取,功能主要有:
1、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注意這要在權責發生制的前提下來做,不能隨便預支賬款.
2、根據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準備(比如某些貨品要留存,或者減值).
3、預估某些應付賬款是多少,記入賬內.
4、其他符合會計制度的預計項目.
一言以概之,即提前發放下月資金或工資.
發放就比較好理解了,主要就是發放上月工資.
事實上,提前計提工資是相對發放工資來講的,不是絕對的提前計提.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哪個月的工資應該計到哪個月的費用中去;但在實際工作中,工資發放是必須等到該月過完了才能計算出每個員工工資,才能發放(PS:工資計算和發放的滯后性就是這么造成的)
所以,在該月月末(與其他計提、結轉分錄一起,一般是當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據歷史情況或者用別的手段暫估該月發生的工資費用,做計提分錄入賬.
好了,季度末可以預提工資嗎?在工作中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不能,但是現在的個人所得稅是按月申報,每月必須申報個人所得稅,按照做賬方式的話,最好是一月計提一次,如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更是要如此了.所以小編認為還是不要季度末預提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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