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先打款后開票嗎
先開票還是先付款,兩種做法都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由此可見企業要根據真實發生的業務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先開具發票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對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并不是說必須在收款后才能開具發票,企業應根據真實業務開具,而不是隨時想開就開,更不能虛開,否則就會違反法律.
根據上述的條款我們知道,根據國家規定開具發票有時間和條件限制,但并沒有哪一條稅法規定一定要先打款才能開具發票.業務中是先開票還是先付錢,根本不是問題的關鍵,而且開票對應的是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并不完全按照付款時間確認.
如果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應先繳費再開票的,具體流程如下:
一、一種是由國稅局代征地稅稅費的辦稅大廳,流程分三步:
1、第一步,在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納稅申報單等必要資料;
2、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報繳納稅費;
3、第三步,在同一窗口領取發票.
二、另一種是國地稅合作、共建的辦稅服務廳,代開流程分四步:
1、第一步,在辦稅服務廳國稅局指定窗口提交納稅申報單等必要資料;
2、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報繳納稅費;
3、第三步,到地稅指定窗口申報繳納有關稅費;
4、第四步,到國稅指定窗口領取發票.

辦事程序:
一、受理審核
1、審核是否屬于本稅務機關管轄的增值稅納稅人;
2、審核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的相關項目填寫是否完整準確,增值稅征收率和計算的稅額是否正確,印章是否齊全,銷售的貨物是否為免稅貨物.
如果相關項目填寫不全、不符合規定、適用稅率錯誤、稅額計算錯誤或者存在其他疑點問題,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3、審核納稅人是否提供加蓋銀行收訖印章的稅收完稅憑證.
二、核準
審核無誤的,根據"一單一證一票"原則,即《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稅收完稅憑證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三者一一對應,為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工本費.
三、資料歸檔
辦理部門:
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應提供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只查驗);
2、《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報送2份);
3、稅收完稅憑證(報送);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由此可知,國家規定先打款后開票的說法不一定是正確的,先開票還是先付款,兩種做法都可以.對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并不是說必須在收款后才能開具發票,企業應根據真實業務開具,而不是隨時想開就開,更不能虛開.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