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發生額和賬載金額的關系
答:比如,工資薪金支出載帳金額就是應付工資貸方發生額合計(全年賬面計提數);稅收金額是指工資薪金支出載帳金額扣除應付工資期末余額(全年實際發放數).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所得稅匯算清繳中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分別指什么?
答:一、賬載金額指的是賬冊中實際記載的金額,即實際發生額.稅收金額指的是稅法準許在稅前列支金額,即稅前列支的最大金額.
1、賬載金額一般指的是"應付職工薪酬-員工工資"的貸方發生額本年累計數,不是余額.稅收金額通常指的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并且已經定期全額申報個人所得稅,這部分人員的工資,即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額.
2、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財產損失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二、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
第二條: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
第三條: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
針對實際發生額和賬載金額的關系,文中已經作出詳細的解答,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有不同的賬載金額,除了這個以外,更多的內容還請同學們繼續關注會計學堂官網的更新,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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