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季度服務和銷售超30萬怎么交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以下簡稱《通知》)等規定,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三、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
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其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指標比照《通知》第二條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計算公式,計算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判斷.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按照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累計情況計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當年度此前期間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當年度4月、7月、10月預繳申報時,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下一個預繳申報期起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申報,一經調整,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五、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內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六、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征收的企業,根據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并及時將調整情況告知企業.
2019年開始小規模納稅人實行季報的,季度未超30萬元銷售額是不是全部免稅了?
是的,實行季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30萬元免征增值稅,當然對應的附加稅費也沒有了,但是并不免企業所得稅.
看看政策規定一:
《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
一、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二、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看看政策規定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關于2019年季度服務和銷售超30萬怎么交稅的問題今天會計學堂小編就講到這里,相信大家通過小規模每個季度超30萬怎么繳稅的問題以及未超過30是不是全部免稅問題的學習,已經對這個知識點熟練掌握了,還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到資訊欄目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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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