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簡易計稅如何征收?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視情況繳納增值稅:第一,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不動產如何抵扣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3月31日發布的《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行稅額應分兩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上述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待抵扣進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當期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采用簡易計稅的方法來計算的話,是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進行征收的。看到這里,小伙伴們對于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簡易計稅如何征收都了解清楚了嗎?學習財務知識需要良好的環境和專業的指導,會計學堂為每一位學員量身定制學習計劃,幫助大家高效學習,快來會計學堂官網咨詢了解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