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線開具的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
壓線開具的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依據如下 :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所以發票需要按實開具。由于“營改增”應稅勞務不象銷售貨物一樣有非常清晰的數量、單位、單價,所以盡量要求開具詳細。如果屬于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必須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否則不予抵扣。

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求
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紙張、式樣、內容及防偽措施要求如下:
(一)使用專用的無碳復寫紙。
(二)發票規格為240mm×178mm。
(三)發票各聯次顏色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黑、綠、棕、紅、灰和紫色。
(四)發票內容包括: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 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實際受票方及納稅人識別號、收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發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密碼區、起運地、經由、到達地、費用項目及金額、運輸貨物信息、合計金額、稅率、稅額、機器編號、價稅合計(大寫)、小寫、車種車號、車船噸位、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備注、收款人、復核人、開票人、承運人(章)。
(五)發票代碼為10位,編碼原則:第1-4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分別用1、2、3、4表示四個季度),第8位代表票種(7代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第9位代表發票聯次(分別用3和6表示三聯和六聯),第10位代表發票金額版本號(目前統一用“0”表示電腦發票)。
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
(六)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防偽措施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
四、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售價格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售價格一致。
以上是會計學堂總結的關于開具發票的一些相關事項,大家只要記住這些,壓線開具的發票也就不會出現,自然也就不會問壓線開具的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這樣的問題了。感謝大家來會計學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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