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圍經營是不是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可以開發票。超范圍經營可否開具發票的關鍵在于:業務是否真實,票貨是否一致,與實際交易是否相符。
截至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從未明確規定過超越經營范圍發生的業務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有些地區,稅務機關曾規定過超出其經營范圍代開專用發票的情形。比如:《湖南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所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暫行辦法》(湘稅發[1994]032號)第四條(四)規定:稅務所窗口開票人員如發現納稅人要求代開的貨物超出其經營范圍,或代開的銷售額與納稅人實際情況不符等疑點時,應及時與管理該企業的專管員聯系并向所長報告,通過核實批準后,方可代開專用發票。
因此,建議企業發生超范圍經營開具發票此類情況,應先與當地主管稅務部門溝通,咨詢當地對超范圍經營開具發票是否有本地規定。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際經營了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沒有的業務,但業務是真實發生的,票貨一致,而當地稅務部門也未規定超越范圍經營開具發票的行為為禁止,企業是可以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購貨方的。

開具發票項目超出經營范圍 屬于虛開發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從上述規定來看,企業如果為客戶開具了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才屬于虛開,而不是企業為客戶開具了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不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的經營業務日趨多元化,在主營范圍以外也會發生其他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經營活動。所以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或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時,不受其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限制,只要發生真實的應稅業務均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關于超范圍經營是不是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知識如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有相關的要求,并不是所客戶要求開具就必須要馬上開具。具體超范圍經營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后果,與會計學堂網老師一起溝通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