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終止后契稅能不能退
可以撤銷買賣合同,還可以追回繳納稅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之規定,以及房地產權屬的轉移以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取得為標志等,契稅納稅義務的產生,不應以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為標準,而應以取得權屬轉移合同或者證書為標準。而你與出賣方僅僅簽訂了購房合同,還沒有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因此你還沒有發生契稅的納稅義務,現在終止購房合同,應當退回應繳契稅的款項。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后應退還已征契稅的批復》(國稅函[2002]622號2002-7-10)“按照現行契稅政策規定,購房者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之前繳納契稅。對交易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由于各種原因最終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購房者已按規定繳納契稅,在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后,對其已納契稅款應予退還”之規定亦明確了這一點。

新房退房后如何退契稅
一、與開發商辦理退房手續
已經交了契稅,買了新房又退房的,只有沒辦產權變更的,才能辦理退契稅。根據財政部2011年4月26日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購房人辦理退房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后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跟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終止購房交易,并確認終止合同簽訂的時間,辦理退房手續后,去當時交稅的地稅局申請退稅。
二、到地稅局遞交退稅申請材料
1.退稅申請書2份
內容包括:原合同內容、繳稅情況、退房原因、終止原因和終止合同簽訂的時間、時間日期、雙方(購房者與開發商)簽字,手寫或者打印均可;
2.《房屋終止交易合同》或《退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原購房合同原件(已加蓋注銷章)及復印件2份;
4.原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
5.測繪部門出具的《北京市房屋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2份;
6.買方契稅納稅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
7.買方《契稅完稅證》第二聯(收據聯)、第四聯(通知聯)原件及各A復印件2份(契稅完稅證兩聯原件收回),以及與買方契稅納稅人名稱一致的北京市工商銀行實名制、活期、個人結算戶存折(存款余額不少于50元)原件及復印件4份。
注意:
1)以上所有復印件均在A4紙上復印,每一頁的材料上,都需注明“此復印件內容與原件一致”。
2)退稅申請人不能親自去辦理的,委托他人,還需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A4復印件2份。
三、窗口辦理
稅務局接到申請之后的30個工作日內,處理退稅申請。具體處理時限看各區地稅局辦理窗口的處理速度,詳情請咨詢窗口工作人員。
四、退稅到賬
因涉及銀行國庫、儲蓄所等部門較多,退稅到賬一般需要4-6個月時間,需要自己到銀行自行查詢。
提供的銀行賬戶需是實名制、活期、個人結算戶存折,存款余額不少于50元人民幣,建議新開銀行賬戶的,存入至少50元。
注意:退稅有時限
按照《征管法》規定,納稅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申請辦理退稅。即納稅人所持完稅憑證(稅票)填發日期至申請當日已超過3年的,稅務機關不再受理退稅申請。
本文介紹的房產交易終止后契稅能不能退希望能給大家幫助,由于房產交易最終沒有成型,所繳納的契稅是可以要求退回來的,到時候繳納者按照相關的規定去申請退稅,具體契稅退稅流程可以在會計學堂網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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