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客戶減免的貨款如何確認收入?
某建材公司財務問:我公司今年年初采購了一批建材,價值150萬元,合同約定今年7月底付清貨款。由于我公司資金鏈發生了問題,無法按合同規定償還債務,經雙方協議,客戶單位同意減免我公司30萬元債務,剩余120萬元用現金立即清償。請問這筆業務是分期確認收入還是一次性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文第二條的規定,企業發生債務重組,應在債務重組合同或協議生效時確認收入的實現。《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文第一條的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對客戶單位減免的30萬元債務收入,貴公司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是按照債務重組好,還是按照銷售折讓好!別忘記,現階段建材一般情況下不能進項抵扣哦
在會計上,銷售收入的確認有幾種?
企業銷售商品時,能否確認收入,關鍵要看該銷售是否能同時符合或滿足以下5個條件,對于能同時符合以下5個條件的商品銷售,應按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確認銷售收入,反之則不能予以確認。在具體分析時,應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注重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
一、 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全部轉移給購買方
風險主要指商品由于貶值、損壞、報廢等造成的損失;報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來經濟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該商品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如果一項商品發生的任何損失均不需要本企業承擔,帶來的經濟利益也不歸本企業所有,則意味著該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已轉移給購買方。

判斷一項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是否已轉移給購買方,需要視不同情況而定。主要風險和主要報酬是否轉移的類型歸納起來講不外乎有以下4種情況。
(一)主要風險和主要報酬全部未轉移
某生產商通過委托代銷方式將其產品分送到各地代銷商處,由代銷商負責代銷,代銷商可以按照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續費,但不承擔包銷責任。
(二)主要報酬已轉移,主要風險未轉移
甲筑路公司為取得一項特定路段建造的政府合同,從乙方制造商處購買了若干臺重型推土機,購銷合同定明,如果甲筑路公司最后未取得道路建筑的政府合同,可以將推土機退回。
(三)主要風險已轉移,主要報酬未轉移
甲企業將一塊土地以40萬元的市場價格賣給乙房地產公司,銷售協議規定,甲企業有權在交易結束后的第二年末以等于原價110%的價格回購賣出的土地,但乙房地產公司卻沒有權利要求甲企業一定要回購。交易結束后房地產市場一直處于低迷狀態,預計近兩年內也難有起色。
(四)主要風險和主要報酬已全部轉移
A企業將一批商品銷售給某客戶,貨已發出,并取得了收取貨款的權利,根據與該客戶多年來的商業交往經驗,A企業在收回價款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
另外,主要風險和報酬是相對于次要風險和報酬而言的,如果企業僅僅是保留了所有權上的次要風險,則銷售成立,相應的收入應予以確認。
被客戶減免的貨款如何確認收入?上面介紹了按照一次性計入去確認收入,在企業所得稅中計算繳納,對此大家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我們的在線老師答疑哦,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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