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如何確認企業所得稅的銷售收入?
商業折扣是不按含稅價的,你開發票給客戶時,也要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來填
假設公司是一般納稅人:
借:應收賬款 500000*(1-5%)*(1+0.17)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0*(1-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00000*(1-5%)*0.17
小企業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怎樣處理?
商業折扣,是指小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
小企業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涉稅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人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
(五)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于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 二、計稅依據 ……
(二)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通知》(國稅函[2010]5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
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 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十五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如何確認企業所得稅的銷售收入?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按照實際開票價格確定銷售額,最后來確定如何納稅,更多相關會計上面的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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