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發生的費用如何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發生的費用如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參照: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京地稅企[2003]641號)文件規定:
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 有合法真實憑證,取得方需要為貴公司提供該中介勞務的合法發票(自開票或到稅務機關代開);
(二) 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法規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同時還需要注意兩點,一是如果取得方為個人,貴公司支付傭金時應按“勞務報酬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二是如果是外匯支付,則還需要相應的外匯管理部門的外匯匯出許可。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發生的費用如何扣除?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如何處理的,可以作為勞務費,或者是工資薪金支出,或者是福利費用,更多關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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