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費怎么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董事會費是指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董事會的職能而開支的費用;
董事費是指董事會決定支付給董事會成員的勞務報酬,是一項個人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的規定,
關于董事費征稅問題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八條規定的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方法,僅適用于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
(二)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政策的規定:
如果該董事未在公司任職、受雇,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繳個人所得稅;
如果在公司任職、受雇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繳個人所得稅;
以該董事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
董事津貼是屬于董事會費還是董事費?
答:董事會費是指: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董事會的職能而開支的費用。
董事會費的開支范圍:
(1)董事會的日常開支,包括辦公費,外地董事會成員在企業開會和工作期間的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郵電費和有關保險費的開支;
(2)董事會會務費的開支,包括董事會開會和工作期間董事會成員和有關工作人員的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以及有關的必要開支。
財政部規定:“未在外商投資企業中擔任實職的中方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在董事會召開期間發生的差旅費、會議費、補貼等可在企業的董事會會費中報銷,除此之外不得在企業中報銷任何其他費用和領取其他報酬。”
董事會津貼的個人所得稅計算?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八條規定:個人由于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性質,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以上規定,董事會津貼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款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進行計算。
董事費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舉例:2013年11月從非任職公司取得董事費收入12萬,該公司代付王先生個稅多少?答案是:(120000-7000)*(1-20%)/68%,算出稅前的,這條什么意思?
答:個人由于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應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是對于本企業的職工或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兼任本企業董事所取得的董事費,應與其當月工資、薪金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目前我國對董事費收入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八條規定的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方法,僅適用于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
(二)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董事會費怎么繳納個人所得稅上文已給出解答,若還是不清楚請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進行解答,希望上文所述內容對你有所幫助,獲得更多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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