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使用廠房的房產稅由誰繳納?

2019-05-14 23:3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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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那么如果無償給他人使用廠房,房產稅應該由誰來繳納呢?本文針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分析,以下就是小編整理出來的結果,供大家參考。

無償使用廠房的房產稅由誰繳納?

例:甲企業將自有的部分廠房無償提供給該企業老板兄弟的乙企業使用。該房產原值550萬元,房產稅按原值的30%扣除;土地使用面積3000平方米,當地土地使用稅稅額每平方米5元。該廠房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由哪家企業繳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第一條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國家稅務局關于檢發〈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法規〉的通知》(國稅地〔1988〕15號)第四條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根據上述規定,該房產屬于無租使用,房產稅應由使用單位即乙企業依照房產余值代繳房產稅,應繳房產稅=550×(1-30%)×1.2%=4.62(萬元)。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即甲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3000×5=15000(元)。如果甲企業不在土地所在地,則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無償使用廠房的房產稅由誰繳納?

無償使用的房屋如何繳納房產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對于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對于個人無償將房產提供給企業使用,不符合上述免稅規定,應按購房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繳納房產稅。

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免稅單位及其他納稅單位的房產、房屋的實際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因此,商品房應由用于生產經營之月起,開始計算交納房產稅。具體方法是,依據我省有關規定,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再乘以1.2%的房稅稅率計算全年應納房產稅。再按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繳納。

針對無償使用廠房的房產稅由誰繳納的這一問題,文中已作出詳細的解答,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所以現在你清楚該房產稅應該由誰來繳納了嗎,獲取更多財務資訊請關注會計學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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