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新拍得一塊土地,應在什么時候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019-05-14 22:2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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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征范圍的土地為征稅對象的,本文圍繞著我單位新拍得一塊土地,應在什么時候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的這一問題來進行了分析,大家感興趣的話可以參考下下文中的內容,歡迎閱讀。

我單位新拍得一塊土地,應在什么時候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4號)規定,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不屬于新征用的耕地,納稅人應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規定,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征范圍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資源稅。

我單位新拍得一塊土地,應在什么時候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么時候?

1、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4、以出讓或者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5、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6、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我單位新拍得一塊土地,應在什么時候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小編已在文中為大家進行了說明,不知道大家對這一知識點是否掌握了呢。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么時候?如有不明白的,可直接小窗聯系老師哦,只要你需要,老師就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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