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政策性搬遷單獨帳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是什么

2019-05-14 11:1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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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需要搬廠房,但并不是租金到期或是租金升了等,而是因為政府政策性搬遷而不的不進行搬遷。在面對這類情況時企業就需要做會計核算的,那么,企業政策性搬遷單獨帳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是什么?

   企業政策性搬遷單獨帳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是什么

  一、在會計處理上,企業應先將收到政策性搬遷補償款記入“專項應付款”,使用該搬遷補償款支出時,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并在形成成本費用時確認“營業外收入”。搬遷項目完成后,核消“專項應付款”余額作為“資本公積”。下例:

  1、收到政府性搬遷補償款4000萬元時:

  借:銀行存款4000萬 貸:專項應付款4000萬

  2、自有資產搬遷后經安裝修理能重新使用的

  2-1、自有資產因搬遷進行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400萬

  累計折舊1700萬

  貸:固定資產-機器設備2100萬

  2-2、使用政府性搬遷補償款進行拆卸、運輸、重新安裝機器設備發生600萬元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等600萬

  貸:銀行存款 600萬

  2-3、確認遞延收益沖銷專項應付款

  借:專項應付款600萬

  貸:遞延收益600萬

  2-4、重新使用該機器設備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1000萬

  貸: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等1000萬

  2-5、該資產在每個資產負債日計提折舊(假設每月折舊10萬元)

  借: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10萬

  貸;累計折舊10萬

  2-6、形成成本費用時分攤遞延收益(僅就使用政府搬遷補償款份額部分確認10萬/1000萬*600萬)

  借:遞延收益6萬

  貸:營業外收入 6萬

  3、自有資產搬遷后不能重新使用的

  3-1、自有資產因搬遷而進行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3500萬

  累計攤銷1500萬

  貸:固定資產-A 4500萬

  固定資產-B 500萬

  3-2、A資產不能使用而滅失報廢時(該損失稅收上必須在搬遷完成后申報資產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3000萬

  貸:固定資產清理3000萬

  3-3、B資產不能使用而處置有所得時(該所得可以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借:銀行存款550萬

  貸:固定資產清理500萬

  營業外收入50萬

  4、使用政府性搬遷補償款支付職工安置費等支出800萬元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職工薪酬等800萬

  貸:銀行存款800萬

  4-1、確認遞延收益沖銷專項應付款

  借:專項應付款800萬

  貸:遞延收益800萬

  4-2、形成成本費用時分攤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800萬

  貸:營業外收入800萬

  5、土地被政府征用或者回收而賠償置換新土地

  屬于土地所有者收回土地,不屬于銷售行為,不涉及流轉稅費和土地增值稅。

  5-1、置換新土地時(按非貨幣資產性交換處理)(該所得可以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借:無形資產-新土地300萬(換入新土地作價)

  銀行存款50萬(政府支付的土地賠償金)

  累計攤銷250萬(賬面余額)

  營業外支出0萬(當換入新土地作價+賠償金<原土地賬面凈值時)

  貸:無形資產-原土地500萬(賬面原值)

  營業外收入100萬(當換入新土地作價+賠償金>原土地賬面凈值時)

  5-2、使用自有資金繳納契稅時

  (按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條規定差價征收或者按第十五條規定免征)

  借:無形資產-新土地1.5萬(按差價征收3%計算)

  貸:銀行存款1.5萬

  6、使用政府性搬遷補償款購置土地、固定資產等資產

  40號公告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企業發生的購置資產支出,不得從搬遷收入中扣除。

  借:無形資產1900萬

  固定資產5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按發票金額記入)略

  貸:銀行存款2400萬

  6-1、確認遞延收益沖銷專項應付款

  借:專項應付款2400萬

  貸:遞延收益2400萬

  6-2、該資產在每個資產負債日計提折舊(假設每月折舊10萬元)

  借: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10萬

  貸;累計折舊10萬

  6-3、形成成本費用時分攤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10萬

  貸:營業外收入 10萬

  7、搬遷完成后,核消專項應付款余額(4000-600-800-2400)

  借:專項應付款200萬元 貸:資本公積200萬元

  二、稅收處理上,借鑒了會計準則的核算理念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征管模式,提出了“在企業會計核算上的基礎,以單獨進行搬遷項目匯總清算”征管方法;同時采用了企業所得稅年度清算匯繳的征管思維,將企業搬遷補償業務做了還原處理,以“調表不調賬”的方式歸集為“搬遷收入”和“搬遷支出”來計算搬遷所得。在搬遷完成年度單獨進行搬遷項目匯總清算,報送《企業政策性搬遷清算損益表》,并將搬遷所得(損失)并入本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申報納稅。

  搬遷所得=搬遷收入-搬遷支出=(搬遷補償收入+資產處置收入)-(搬遷費用支出+資產處置支出)=(4000+50+100)-(600+800+3000)=4150-4400=-250

  (企業可以選擇:當年一次性扣除或者至當年起分3年內扣除)

   企業政策性搬遷單獨帳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是什么

  企業在政策性搬遷中涉及的主要風險

  一、忽視政策性搬遷的范圍,錯過享受政策性搬遷的優惠政策。

  企業政策性搬遷,是指由于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導下企業進行整體搬遷或部分搬遷。也就是說,企業政策性搬遷是由于企業外部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動造成的搬遷,而不是企業由于自身生產經營需要造成的主動搬遷。政策性搬遷的范圍包括:國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的需要;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由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企業應當認真對照政策性搬遷的范圍,對符合規定范圍的搬遷,要按照規定程序積極申報,避免由于忽視政策性搬遷的范圍,而錯過享受政策性搬遷的優惠。一些搬遷企業就是由于缺乏對政策性搬遷重要性的認識,對原本應該屬于政策性的搬遷,沒有對照政策性搬遷的范圍積極申報有關事項,結果被按照自行搬遷或商業性搬遷對待,最終失去了政策性搬遷的優惠,這對企業是很不利的。

  二、輕視政策性搬遷的報送手續或報送時間,失去政策性搬遷的資格。

  企業對于符合規定政策性搬遷范圍的搬遷,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包括遷出地和遷入地)報送政策性搬遷依據、搬遷規劃等相關材料,報送的時間是自搬遷開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逾期未報的,除特殊原因并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外,將按照非政策性搬遷處理。一些搬遷企業就是由于輕視政策性搬遷的報送手續或報送時間,導致被認定為手續不全或逾期報送,結果被稅務機關按照非政策性搬遷對待,使搬遷企業失去了原本應當享有的權利。因此企業應當對照稅法對政策性搬遷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時間報送有關資料,避免手續不全或延誤報送時間帶來的涉稅風險。

  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的政策性搬遷依據、搬遷規劃等相關材料,包括:政府搬遷文件或公告;搬遷重置總體規劃;拆遷補償協議;資產處置計劃;其他與搬遷相關的事項。另外企業搬遷完成當年,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時,應同時報送《企業政策性搬遷清算損益表》及相關材料。

  三、未單獨管理和核算有關搬遷項目,造成不能適用政策性搬遷的政策。

  對于符合政策性搬遷的企業,必須就政策性搬遷過程中涉及的搬遷收入、搬遷支出、搬遷資產稅務處理、搬遷所得等所得稅征收管理事項,單獨進行稅務管理和核算。不能單獨進行稅務管理和核算的,應視為企業自行搬遷或商業性搬遷等非政策性搬遷進行所得稅處理。因此,搬遷企業必須對搬遷過程中涉及的有關項目單獨進行稅務管理和核算,將來還要在搬遷完成當年納稅申報時,據此填寫和報送《企業政策性搬遷清算損益表》。另外企業要對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的有關規定,對搬遷收入和搬遷支出的核算要全面、準確。部分企業就是由于在對搬遷事項的管理和核算上沒有按照要求單獨進行管理和核算,最終被稅務機關按照非政策性搬遷對待,給企業遺留下了很大的涉稅風險。

  四、對搬遷完成年度把握不準,未按照規定時間申報搬遷損益。

  企業的搬遷收入,扣除搬遷支出后的余額,為企業的搬遷所得。企業應在搬遷完成年度,將搬遷所得計入當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企業應當規定的時間申報搬遷損益,提前或滯后申報搬遷損益對企業都是不利的。如果企業搬遷產生盈利,提前申報盈利就意味著要提前繳納企業所得稅,將會占用企業資金,不利于企業資金的運轉;如果滯后申報盈利,稅務機關發現后可能要視為偷稅處理,必然會加處罰款和滯納金。如果企業搬遷發生虧損,提前申報這些虧損,這是稅法所不允許的,稅務機關必然要求企業進行納稅調整;如果滯后申報這些虧損,這可能造成企業前期多繳納企業所得稅,這都將會占用企業資金,從稅法的角度來說同樣是不允許的。

  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單獨帳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是什么的內容先介紹到這里,因為是政策性搬遷的關系可能會有一筆搬遷補貼,如果在處理搬遷補貼的時候不知道如何核算,就要委托專業的律師來給自己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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