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附加稅是怎么回事怎么計算?
答:1、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2、增值稅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留抵稅額-進項稅額轉出);
3、附增值稅附加稅是附加稅的一種,對應于增值稅的,按照增值稅稅額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稅。其納稅義務人與獨立稅相同,但是稅率另有規定,是以增值稅的存在和征收為前提和依據的。通常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4、附加稅計算公式=當期繳納的(營業稅額+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稅率*教育費附加稅率*地方教育費稅率;
5、城建稅:市區:7%、縣城和城鎮:5%、其他地區:1%;
6、教育費附加:3%,稅法規定惟一稅率;
7、地方教育費附加:2%,稅法規定惟一稅率。
增值稅免征附加稅怎樣零申報?
答:營改增前,營業稅及附加在地稅局申報繳納,主要申報方式是網上申報和上門申報。
營改增后,營業稅改成增值稅并在國稅局申報,其他稅費依然在地稅局申報繳納,未發生變化根據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合理簡并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的公告》(2016年第4號)規定,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免于零申報。
該規定自2016年4月份開始執行。
收入10萬以內免征增值稅和附加
答: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二、財稅[2014]122號)的規定: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增值稅減免后,附加稅怎么做賬務處理?
答:由于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附加稅費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的,在會計處理上,有兩種意見。
一、第一種、附加稅是根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計提,免稅的情況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0,所以附加稅不必計提。
所以,在實現銷售后,做: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暫時不計提附加稅,等繳納增值稅時再計提。
增值稅減免,附加稅種就不用計提了。
二、第二種:計算增值稅時同時計提,免稅時作為營業外收入。
(一)在實現銷售后,做:
1、計算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2、計提附加稅費: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二)免稅后:
1、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2、同時,應該免附加稅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可以分設。
減免的增值稅屬于補貼收入,附加稅屬于稅收減免)第二種更符合規定。
以上就是關于增值稅以及附加稅政策的相關問答,小編整理上述內容供大家參考,更多相關政策等資訊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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