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的確定及帳務處理怎么做
1、資產發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當期末折舊、攤銷后但尚末計提減值前賬面價值-可收回金額)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商譽減值準備等
2、減值后資產折舊或攤銷
以減值后的賬面價值、折舊或攤銷方法以及剩余使用壽命等確定下一個會計期間的折舊和攤銷。
3、確認減值損失后資產價值恢復時
本章涉及的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只有在處置 時才能轉出。
在資產處置、出售、對外投資、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方式換出以及在債務重 組中抵償債務等情況,并符合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企業應當將相關資產減值準備予以轉銷。

資產減值會計處理的特殊規定
(1)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規定。在所得稅準則中規定,除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事項外,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減應調整“所得稅費用”科目,同時直接增減“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計提減值準備的賬務處理為:借記“所得稅費用”,貸記“遞延所得稅資產”;已計提的減值轉回時的賬務處理為: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貸記“所得稅費用”。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事項,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減直接調整所有者權益項目(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同時增減“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計提減值準備的賬務處理為: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記“遞延所得稅資產”;已計提的減值轉回時的賬務處理為: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所有者權益。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減值直接減少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而不用另設一個科目核算。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即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對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賬務處理如下:借記“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發生的減值損失,在該權益工具價值回升時應通過權益轉回,不得通過損益轉回。但是,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3)持有至到期投資與貸款和應收款項。因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與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按攤余成本計量,因此準則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與貸款和應收款項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當減值因素消失后,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可以轉回,但是該轉回后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關于資產減值的確定及帳務處理怎么做內容大家是否看懂了?資產減值是必須要馬上確定并且做分錄,而實際做賬時遇到了資產減值會計處理上的麻煩,不知道怎么做賬可以找會計學堂老師指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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