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外匯資金時對支付金額有什么限制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64號)規定,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3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萬美元)服務貿易、收益、經常轉移和資本項目外匯資金,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服務貿易、收益、經常轉移和部分資本項目對外支付稅務證明》。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出具稅務證明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122號)中《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出具稅務證明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境內機構和個人在申請辦理《稅務證明》時,應當首先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申請,在取得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稅務證明》后,再向主管地稅機關提出申請。

外匯資本金入賬結匯怎么做會計分錄
結匯,是外匯結算的簡稱,分為個人結匯與公司結匯兩種情況,須到銀行辦理,也可以在網上銀行辦理,而且目前,我國國內多家銀行都可以辦理。對于公司來說,外匯資本金入賬結匯賬務處理如下:
1、按實際繳存資本金當天的匯率
借:銀行存款-外幣
貸:實收資本
2、結匯時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外幣
備注:外商投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時,采用收到外幣款項時的市場匯率將外幣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關于實收資本入賬應區分2種情況:(1)投資合同中有約定匯率的情況下,應按約定匯率進行折算,以折算金額作為實收資本的金額入賬,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金額與按收到時的市場匯率折算的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2)投資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情況下,按收到外幣款項時的市場匯率進行折算。
關于支付外匯資金時對支付金額有什么限制的內容如上,在實際工作中遇到了外匯資金使用、支付上的問題,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找會計學堂老師先問問,避免貿然支付觸犯了法律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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