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士地交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因此,非金融企業的母子公司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相關條例: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在經濟活動中書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等應依法計算繳納印花稅。對于債轉股業務而言,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由于債轉股合同或協議不在上述列舉范圍之內,因此無論債權人和債務是否就債轉股業務簽訂了合同或協議,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即:由于《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沒有列明債轉股合同,因此,債轉股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但是股權轉讓環節需要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2)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應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后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士地交印花稅嗎?上文介紹了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就需要繳納印花稅,這個是不需要的,關于印花稅的相關條例,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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