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讓售的會計處理?
答:(一)會計確認應收賬款作為一種財務資產,其讓售必須滿足FASB第125號公告規定的三個標準:
1、讓售方放棄對應收賬款未來經濟利益的控制
2、被讓售方既可以是固定的受讓人,也可以是有資格作為專業主體的機構(如信貸機構)。無論何者將其進行抵押或交換企業都無約束的權力
3、通過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讓售方不再保留下列權力:在應收賬款到期前,以相同的條件以及固定的或可固定的價格重新購入或贖回賬款。
(二)會計處理應收賬款讓售,其購買方即金融機構要承擔收取應收賬款的風險,承擔應收賬款壞賬損失,而讓售方則承擔售折扣、銷售折讓、或銷售退回的損失。為此,金融機構在購買應收賬款時一般要按一定比例預留一部分余額,以備抵讓售方應承擔銷售折扣、折讓或退回的損失,待實際發生銷售折扣、折讓或退回時,再予以沖銷。因此,在會計處理上,讓售方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增加貨幣資金,支付的手續費計入財務費用,金融機構預留的款項計入其他應收款,并沖減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待金融機構實際收到應收賬款時,再根據實際發生銷售折扣、折讓或退回的具體情況,同讓售方企業進行最后結算。

應收賬款的范圍?
答:應收賬款是有特定的范圍的。首先,應收賬款是指因銷售活動或提供勞務而形成的債權,不包括應收職工欠款、應收債務人的利息等其他應收款;其次,應收賬款是指流動資產性質債權,不包括長期的債權,如購買長期債券等;第三,應收賬款是指本公司應收客戶的款項,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類存出保證金,如投標保證金和租入包裝物等保證金等。
關于以上內容“應收賬款讓售的會計處理?”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呢?應收賬款是企業的一項債權,大家一定要多加留意,如果工作中有拿不準的地方,可咨詢我們專業的答疑老師,會計學堂,是大家堅實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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