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的賬務核算以及稅務處理

2019-05-09 09:10 來源:網友分享
2025
前幾年因為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的事鬧得沸沸揚揚,這是由我國的國情所決定的,而且最新政策也是,到期后可免費續期,今天會計學堂小編帶大家一起學習土地使用權的賬務核算以及稅務處理該怎么做哦。

土地使用權的賬務核算以及稅務處理?

答:《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購入的土地使用權,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待該項土地開發時再將其賬面價值轉入相關在建工程。”

  根據上述規定,你公司購買的土地使用權,應按你公司實際支付的價款記入“無形資產”科目;在該土地上興建廠房、倉庫、辦公室、宿舍時,再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轉入相應在建工程(可按各在建工程分別占用的土地面積進行合理分配)。

  在稅前扣除方面,根據稅法規定,無形資產應按規定進行攤銷,并按攤銷額在稅前扣除;待各項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后,固定資產應按規定計提折舊,按折舊額在稅前扣除。

土地使用權的賬務核算以及稅務處理?

土地使用權的續期? 

答: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后的續期

(1)續期申請的提出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這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1款前段對土地使用權續期規定的前提條件。

(2)續期申請的審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后,土地管理部門應在合理期限內,盡快作出答復,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外,均應予以批準。

(3)續期的性質

土地使用權的續期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同其性質,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的續期也是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其唯一不同之處在于,對于土地使用權的續期申請,出讓人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應予以批準,但對于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出讓人并無此等義務。

“土地使用權的賬務核算以及稅務處理?”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財稅處理該怎么做了,土地是國家的,我們只有使用權,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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