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憑證與收據的區別有哪些?

2019-04-24 13:4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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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分不清楚:收款憑證與收據的區別有哪些?其實收據就是發生經濟業務時你取得的第一手證明,也叫原始憑證,而記賬憑證是根據原始憑證做成的,詳情請看下文。

收款憑證與收據的區別有哪些?

答:收款憑證,是會計中的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中的一種。

收據是用來證明已收到款項或財物,是原始憑證。

可根據收據來制作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是記賬的依據。

收款憑證是指用來反映貨幣資金增加業務而編制的憑證。

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制憑據,用于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余出差借款等等。這時的內部自制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入賬。

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

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

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

除上述幾種收據外,單位或個人在收付款時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據,就是日常所說的"白條",是不能作為憑證入賬的。

收款憑證與收據的區別有哪些?

收款憑證填制方法是什么?

借貸記賬法下,在收款憑證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應是 “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在憑證內所反映的貸方科目,應填列與“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相對應的科目。金額欄填列經濟業務實際發生的數額,在憑證的右側填寫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并在出納及制單處簽名或蓋章。

憑證左上角“借方科目”處,按照業務內容選填“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憑證上方的“年、月、日”處,填寫財會部門受理經濟業務事項制證的日期;憑證右上角的“ 字第 號” 處,填寫“銀收”或“收”字和已填制憑證的順序編號:“摘要”欄填寫能反映經濟業務性質和特征的簡要說明:“貸方一級科目”和“二級科目”欄填寫與銀行存款或現金收入相對應的一級科目及其二級科目:“金額”欄填寫與同一行科目對應的發生額:“合計欄”填寫各發生額的合計數;憑證右邊“附件 張”處需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憑證下邊分別由相關人員簽字或蓋章:“記賬”欄則應在已經登記賬簿后劃“√”符號,表示已經入賬,以免發生漏記或重記錯誤。

在最下面的財務主管,記賬,出納等處,需要相關人員簽字或其簽章。

收款憑證與收據的區別有哪些?通過小編的詳細介紹,現在你終于明白這不是一回了事吧?!有的收據是可以直接入賬的,有的則不可以,至于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你還需要來學堂在線答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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