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產品賬務處理

2019-04-22 09:1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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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銷售退回的銷售方式在實務中很常見。對于退回產品賬務處理,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及2017年新收入準則中均作了明確規定,會計學堂小編將在以下根據收入準則的規定為大家闡述該業務的相關會計處理。

退回產品賬務處理

對于附有銷售退回條款的產品銷售,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06)(以下簡稱“現行收入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7)(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中均有明確規定,其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根據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且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的

在銷售商品時,如果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且企業根據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且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的,那么就要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其會計分錄如下:

銷售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根據以往經驗估計退貨的可能性沖減當期收入、成本(此種情況屬于正常退貨),確認“預計負債”。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主營業務成本

  預計負債

因預計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一致,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會計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所得稅費用

實際發生退貨時,退回的商品可能與估計時一致,也可能比當時估計的多或者少。

 (1)退回的商品與估計數量一致

在發生退回前,已經提前將收入、成本沖減了,因此實際發生銷售退回時,不需要再做收入、成本的沖減。

借:庫存商品

  預計負債

  貸:應收賬款

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2)退回的商品比估計的數量多

實際發生的退貨大于估計的退貨,說明銷售當月月底少沖減了收入與成本,需要繼續沖收入與成本。

借: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預計負債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收賬款

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3)退回的商品比估計的數量少

實際發生的退貨小于估計的退貨,說明銷售當月月底多沖減了收入與成本,應該將多沖減的部分恢復。

借: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成本

  預計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收賬款

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2、企業不能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

此種情況因與銷售商品相關的風險、報酬并沒有完全轉移,不符合銷售商品確認收入的條件,故不能在發出商品時就確認收入,應將發出的商品反映在“發出商品”科目中,在退貨期滿才能確認收入。

會計分錄: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1)當退貨期滿沒有商品退回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2)當退貨期滿,發生退貨

借: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成本

  發出商品

退回產品賬務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退貨的賬務處理

如果在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期間發生退貨,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調整事項,那么要調整報告年度的收入、成本及稅金。如果企業根據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且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的,應考慮實際退貨數量與估計數量之間的差異分別處理:

1、實際退貨數量與估計數量一致

因當時在確認收入的當月月末已經進行過調整,故此時不必再沖減收入、成本及稅金。

借:庫存商品

  預計負債

  貸:應收賬款

  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原型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2、實際退貨數量比估計數量多

實際發生的退貨大于估計的退貨,說明銷售當月月底少沖減了收入與成本,需要繼續沖收入與成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原型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預計負債

  貸:應收賬款

借:庫存商品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原型主營業務成本)

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原型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如果調整事項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可以調應交所得稅。

由于沖減了報告年度的收入、費用,即沖減了報告年度的利潤,那么應該調整應交所得稅。

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原型所得稅費用)

然后要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因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做了調整,那么要相應的調整盈余公積。

提示:日后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原則

1、調整涉及損益的,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報告年度的有關賬目已經結轉,損益類科目已無余額,所以不能用損益類科目的原型),調整完成后,要將“以前年度損益”科目結平,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涉及利潤分配調整的事項,直接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核算。(報告年度在年度終了時只剩“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有余額)

3、不涉及損益和利潤分配的項目,調整相關科目。

上文對退回產品賬務處理,結合收入準則為大家做了全面的闡述。要掌握該該知識點,必須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來理解,并通過練習加深印象。對于該知識點,會計學堂開設了相關網課,歡迎大家試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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