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印花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印花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其他帳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13. 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契稅計稅依據
1.按買賣成交價格來計算
買賣成交價格時經過雙方敲定而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合同上的買賣價格為據直接計算契稅計稅。這種契稅計稅方式主要適用于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出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根據房屋的市場價格計算
土地和房屋價格絕不是不變的,比如,北京在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之后,北京的地價不斷飆升。該地段的房屋贈送、土地使用權贈送時,房屋買賣契稅計稅依據是按照市場價格而不是按照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據房屋或土地交換差價定稅
隨著現在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逐漸走入普通百姓的生活。如果A房價格60萬元,B房價格70萬元,如果將A、B兩房交換,那么契稅計稅的計算就是兩房差額,就是10萬元。土地使用權交換也是要依據差額的,如果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計稅。
4.按照當時土地收益定價
其實這種情形是不常遇到。如果在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的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后經過國家許可,乙單位可以把該土地轉讓。那么,乙單位就要補交契稅計稅,繳納契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也就是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關于契稅印花稅計稅依據是什么的知識先簡單介紹到這里,如果公司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必須要按照相關規定來繳納。如對于契稅印花稅繳納上遇到了問題,不知道如何繳納可以通過會計學堂做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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