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銷售商品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答: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假如買一件毛衣,進價100,賣200
1、借: 庫存商品 1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
貸:庫存現金 117
2、借:庫存現金 234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2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
3、借:主營業務成本 或其他業務成本 100
貸:庫存商品 100
4、借:本年利潤 100
貸: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100
5、借: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200
貸:本年利潤 200
毛利潤200-100=100
如果不具備銷售實質,而在計交增值稅時視同銷售,主要是為了防止稅收流失。發生這類視同銷售行為時,應按不含稅售價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并連同貨物成本一起計入該類項目成本。
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貨:存貨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會計分錄怎么寫?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一收入》的規定,企業銷售商品確認收入應同時滿足五個條件。在售后回購交易方式下,對于銷售方而言,其交易行為屬于融資性質。由于銷售與回購是以一攬子方式通過簽訂回購協議進行的,因此可以將銷售與回購看做是一筆交易。回購價與銷售價的差額本質上屬于融資費用,支村的回購價格應視同償還借款,因此銷售方銷售商品的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不確認為當期損益,而應將其作為回購價的調整計入其他應付款,并在回購期限內平均攤銷融資費用計入財務費用和其他應付款,在回購商品最終對外銷售時確認一次收入。
1、發出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銷售含稅價格)
貸:其他應付款 (銷售不含稅價格)
貸:應交稅費一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回購商品時:
借:財務費用 (回購與銷售價差)
貸:其他應付款 (回購與銷售價差)
借:其他應付款 (回購不含稅價格)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回購含稅價格)
對外銷售商品的會計處理怎么做?詳細的分錄小編都為大家寫在上文了,不知道初入行的你還能輕松理解嗎?如果還有疑問,就來會計學堂的官網聯系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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