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老項目怎樣交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件”)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筑服務可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對于建筑服務業納稅人而言,如果分包項目較多,而又難以從分包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采用差額征稅方式對企業有利。

怎么區別老項目和新項目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3、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根據上述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老項目怎樣交增值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部分分包比較多的可采用差額征收的方法。本次回答僅作為參考,具體詳情請在線咨詢會計學堂老師,我們會盡快回復你。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