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費和傭金的區別。
傭金,是指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又稱牙傭、中傭、行傭。在商品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大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分別付給的。所付傭金的數額依商品的性質和貨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約定俗成的,形成了慣例。現代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手續費。手續“一詞的解釋為”辦事的程序“,”手續費“就是為代理他人辦理有關事項,所收取的一種勞務補償;或對委托人來講,是屬于因他人代為辦理有關事項,而支付的相應報酬。如:證券交易手續費、代辦機票手續費、代扣代繳費用手續費、國債代辦手續費等等。
從納稅角度來講,經營者收取的各種代辦手續費應作為應稅收入,交納營業稅;扣除相關費用后的所得額,還須交納企業所得稅。另外有一種情況,就是為稅務部門實施代扣代繳稅金任務,所取得的代扣代繳手續費,屬于免稅收入,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其他稅金。
手續費的概念沒有固定或者完整的表述,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概述、不同的標準、有不同收取的范圍。如保險業手續費是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保險公司營業費用、傭金以及保險公司對該保單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三項費用之和。證券交易手續費,是指投資者在做不同證券產品交易時所需繳納的費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69號)中規定,代理手續費是指企業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支付的費用。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傭金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傭金是商業活動中中間人所得的勞務報酬。2、經營者給予傭金必須以明示的方式,給予和接受傭金的,都必須如實入帳。
不同行業的傭金有不同的具體表述,收取范圍也不盡相同。如證券傭金是指傭金是指投資者在委托買賣證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券商的費用。此項費用一般由券商的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交易經手費及管理機構的監管費等構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69號)指出,傭金是指公司向專門推銷壽險業務的個人代理人支付的費用。
傭金和服務費稅前扣除問題
為規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合稱新稅法)有關規定,現將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四、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五、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并如實入賬。
六、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新稅法實施之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所得稅稅前扣除事項按本通知規定處理。
關于上述內容:服務費和傭金的區別。表面看都是一個意思,委托我幫你辦事,那么我就收取一部分錢,但實際上還是有些區別,傭金主要是單位對單位,企業對企業,或者企業對個人等等進行銷售或者其他業務需要找的中間人,給的傭金,服務費,則是你需要辦理什么事,我幫你幫,收取的服務費用,簡單的來說我們去銀行存錢不需要第三方,我們也需要給銀行部分服務費。希望本次回到能幫助你解決問題,如果還不明白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盡快回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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