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部藥品銷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
(七)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醫療機構,是指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及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35號)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以及軍隊、武警部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各級各類醫院、門診部(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鄉衛生院、護理院(所)、療養院、臨床檢驗中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舉辦的衛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種專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級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所(站)、母嬰保健機構、兒童保健機構,各級政府舉辦的血站(血液中心)等醫療機構。
本項所稱的醫療服務,是指醫療機構按照不高于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為就醫者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所列的各項服務,以及醫療機構向社會提供衛生防疫、衛生檢疫的服務。“
因此,若門診部收取的藥品費用屬于照不高于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為就醫者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所列的服務范圍,可以享受免稅優惠;若不屬于上述文件規定范圍,則應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醫院哪些地方需要繳納增值稅?
對于醫院需要繳納增值的情形如下:
1、不按照國家法規的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不免征增值稅。
2、從事非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如: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培訓收入、對外投資收入等應按法規計算繳納各項稅費。
3、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藥房分離為獨立的藥品零售企業,應按法規計算繳納各項稅費。
4、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藥房分離為獨立的藥品零售企業,應按法規計算繳納各項稅費。
門診部藥品銷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嗎?依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只要醫院門診部所售藥品不高于相關指導價是可以免收增值稅的。現在大家清楚了吧?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這樣的問題可以承心應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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