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計入
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相當于出租,收取的是轉讓使用權的收入,因此要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出售無形資產屬于把產權給了別人,不屬于業務范疇,與生產經營無關,要計入營業外收入。
1、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可以比照企業出租無形資產所取得的收入
借: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2、結轉該無形資產的攤銷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隸屬科目:
1、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轉讓即為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或“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損失”科目。
2、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出讓方仍保留對該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僅將部分使用權讓渡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受讓方只能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無權轉讓。轉讓取得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發生與轉讓有關的各種費用支出計入“其他業務支出”,不能注銷無形資產攤余價值。
對于企業在轉讓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計入的財務處理上,一般都是需要分清楚是所有權轉讓還是使用權轉讓的;如果在實際操作會計遇到新的一類問題,歡迎你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會有專業會計老師幫你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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