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食堂報銷的工作餐費要交個稅嘛
(1)公司有自己的食堂,員工到食堂免費就餐,食堂為此發生的制餐費用屬于集體福利支出,不需要分攤到員工頭上,員工自然無需交個稅;
(2)公司沒有食堂,找送餐公司配送工作餐或讓員工固定在某餐廳就餐(如在寫字樓地下食堂就餐),月底由公司與配餐公司或餐廳統一結算餐費,此時,結算的餐費不需要并入員工工資薪金計征個稅。
這兩種情境會計做賬時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關于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幾點提示?
1、對于職工食堂經費補貼稅前扣除的標準,《企業所得稅法》并沒有給出固定的量的范圍,實務處理中企業可以從兩個方面把握:一是符合稅法合理性原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二是符合規定的補貼,實際發生時先在福利費中列支,稅前扣除時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規定扣除。
2、上述使用發票列支的職工餐費,需要與業務招待發生的餐費正確區分。招待外來客戶及人員的餐費支出屬于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以按照發生額的60%進行稅前扣除,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發生的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無論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的餐費,還是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的餐費,申報扣除時都必須提供真實合法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無法區分的可能會面臨全部作為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的風險。
3、職工福利費的核算應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四條的規定,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關于職工食堂報銷的工作餐費要交個稅的問題小編就整理這些內容,相信你看完后就有了一定的了解,一般都是不需要繳納個人稅的,那具體情況也要具體分析;如果你遇到這類問題需要咨詢的話就來會計學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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