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業財務工作中財務人員對臨時工工資個稅怎么處理以及會計分錄為難,小編也知道其困難在哪,一個是政策理解不透,所以容易曲解,二個就是實踐操作問題,下面就看看是怎么回事?
臨時工工資個稅怎么處理?
臨時工的概念在稅法角度來說是沒有明確界定的。對于臨時工工資如何處理以及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判斷。要明確是屬于工資所得還是勞務報酬所得,才能正確的處理和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十九條關于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臨時工工資怎么做分錄?
根據89號文件規定,如果臨時工和企業之間存在雇傭關系,那么臨時工的所得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按照工資薪金制度做表發放工資。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發放了上述的部分補貼,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根據89號文件判斷臨時工的所得屬于勞務報酬所得,那么需要開具勞務發票入賬,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取得的補貼也屬于勞務報酬所得,需要一并計算納稅。
對臨時工工資進行賬務處理要細心,在既定的政策上逐條處理,有理有節自然就不會出錯。本文由會計學堂提供,更多關于臨時工工資相關內容,盡在本網。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