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材料匯總表會計分錄怎么寫
借:生產成本——A產品
生產成本——B產品
生產成本——C產品
貸:原材料
根據倉庫報表的原材料發出匯總表上的“領料部門和用途”,先編制“材料費用分配表”,列出應記入的借方科目,再根據材料費用分配表編制會計分錄: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成本費用增加),貸記原材料科目(庫存材料減少)。
什么是發出材料匯總表
發出材料匯總表簡稱“發料匯總表”。根據有關發出材料的原始憑證,按材料類別和不同用途整理匯總編制的一種匯總憑證。據以作為編制發出材料記帳憑證的依據。[1]
匯總發料憑證表,通常包括退料單,應把退料數作為發料數的減項處理。發出材料匯總表通常在每月月終編制,也可每隔一定日期(5天或10天)匯總一次,月終加總,以免月終工作過分集中。根據發料匯總表有關數字,借記各生產費用、“委托加工材料”等帳戶,貸記各材料帳戶。如果材料的總分類核算按計劃成本進行,則還需根據表內差異總數,貸或借記“材料成本差異”帳戶。
看過了發出材料匯總表會計分錄怎么寫內容后,又想要進一步了解材料匯總表編制方法,掌握更多會計的能力,建議在日常工作中是可以通過各種學習提高自己的能力,比如上會計學堂網學習課程,讓自己能掌握更多會計學習。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