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稅前扣除
答:企業向個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據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要求個人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取得正規發票,方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提醒
(1)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資本化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企業支付個人借款利息屬于債權性股息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3)個人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應該繳納增值稅;
(4)若是該借款屬于公司向股東的借款,那么支付股東個人的利息就要須按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的標準扣除;
(5)企業與個人之間要簽訂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須是用于公司正常經營,從而體現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這是利息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最基本的前提。

公司向個人支付的借款利息相關政策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規定,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和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準予扣除:
(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因此,公司向職工借款并對職工支付利息,該筆利息支出符合上述規定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鑒于目前我國對金融企業利率要求的具體情況,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小編提示: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稅前扣除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會計學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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