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第二條規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會計如何處理?
因出售、轉讓等原因產生的固定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應計入資產處置損益科目。產生處置凈損失的。借記“資產處置損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如為凈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資產處置損益”科目。
因已喪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災害發生的毀損等原因而報廢清理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或營業外支出。屬于生產經營期間正常報廢清理產生的處理凈損失,借計“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屬于生產經營期間由于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如為凈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務收入”科目。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在上文有很詳細的介紹了。會計工作需要具備非常強的實操性,所以會計新手在實際做賬過程中難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編關于問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就介紹到這里。你掌握了嗎?如果想加強會計實操技能,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聯系,可以多多跟我們會計學堂的老會計交流心得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