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委托加工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以下簡稱財稅[2009]9號文件)第二條第三款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以下簡稱稅總2014年36號公告)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由此可知,銷售自產商品混凝土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銷售外購商品混凝土按照適用稅率17%計算繳納增值稅。
什么是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產提供單位自行采購原料),受托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但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產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產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產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產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制產品征收增值稅。
以上詳細介紹了混凝土委托加工如何繳納增值稅,也介紹了什么是委托加工。作為一名委托加工混凝土企業的會計人員,最好是知道混凝土的委托加工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繳納增值稅的時候需要按照本文所講的方式計算繳納。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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