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不動產房屋繳納什么稅
答:一、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出租房屋如何辦理納稅手續
房屋出租人可到房屋所在區的房產管理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納稅、開具票據手續;房產管理部門同時向出租人發放《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簿》,商業用房出租的(包括大市場、寫字樓)同時發放《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
辦理登記備案和納稅手續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來源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或者主體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軍人證、護照;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還需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委托人在境外的,授權出租的證明必須依法公證;轉租房屋的,還需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意見;出租共有房屋的,還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出租農民宅基地范圍內的房屋,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證明。如房屋出租人提供的材料不全,可憑當事人身份證明或主體資格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先行辦理納稅手續,開具票據。
房屋租賃需繳納房屋租賃手續費和房屋租賃稅收,均由出租人承擔。房屋租賃手續費標準為:住宅100元、件;非住宅面積小于1000平方米的200元每件,大于1000平方米的300元每件。房屋租賃稅的綜合征收率分別為:內資單位17.65%、外資單位17.15%、個人(含外籍人士、華僑和港、澳、臺人員)5%。
以上詳細介紹了出租不動產房屋繳納什么稅,也介紹了出租房屋如何辦理納稅手續。作為一名出租房屋的個人或者是企業,一定要明白,出租房屋需要繳納的稅金其實還是很多的,出租房屋是需要及時的繳納這些稅金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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