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運貨物再進關需繳稅嗎
答:退運方式一般分為3種,第一種為免稅退運進口, 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內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的,復運進境的原出口貨物免予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第二種:征稅退運,超過一年的或其他原因造成退運的,需要征稅進口關稅和增值稅。
第三種:修理物品,出口貨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內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維修復出口的,需交保證金,待貨物修理好出口后,退還保證金。

出口退運貨物操作方式
1. 報關委托書
2. 報檢委托書
3. 退運合同
4. 發票
5. 裝箱單
6. 提單(副本需背書和電放保函)
7. 出口時的核銷單和報關單(必須正本)
8. 若核銷單已核銷則提供外經貿委蓋章的已核銷證明及對應出口報關單,已退稅則需在當地國稅局補稅。
9. 包裝證明
10. 退運情況說明2份(商檢局,海關各1份)
11. 若經營單位為上海單位需提供《上海口岸商品退貨情況調查表》
若為中性包裝需提供:
1.出口單位和外經貿委蓋章的中性包裝說明;
2.沒有中性包裝證明也可提供原產的證。
以上詳細介紹了出口退運貨物再進關需繳稅嗎,也介紹了出口退運貨物操作方式。作為一名出口企業的稅務會計,一定要明白出口退運的貨物哪種情況是需要繳稅的,哪種情況是不需要繳稅的。如果你閱讀了本文內容,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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