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政策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 號): 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 17%和 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 16%、10%。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 10%。 三、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 16%稅率的農產品,按照 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 號)稅率已被調整(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 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1、如果貴司購進的這些農產品是用于生產銷售 16%(5月1日前稅率 17%)貨物的一般 納稅人,可以按規定繼續享受增值稅加計扣除 2%。
2、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 號)規定,從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調整稅率,對應也調整農產品扣除率,即農產品扣除率 13%調整為 12%。
3、經查詢,天然蜂蜜和初加工的烏梅、陳皮、山楂、甘草類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 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 號)規定的“農產品”范圍。

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抵
一、企業購進農產品,屬于以下幾種情況進項稅額可抵扣:
1、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票面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2、取得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不含稅金額乘以10%為進項稅額。
3、取得自開或代開農產品收購發票,以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的金額乘以10%為進項稅額。
4、取得自產農產品銷售發票,以農產品發票上注明的金額乘以10%為進項稅額。
5、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以取得發票上注明的金額乘以12%為進項稅額。
關于“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政策”的回到就到這了,大家是否都完全明白怎么來處理這個問題了呢?會計學堂的老師能提供專業的會計難題講解,如果有需要咨詢的問題,請隨時與我們聯系。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