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賠償款要交增值稅嗎?
賠償金列為價外費用計算征收增值稅,必須是在銷售收入確認的同時以“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形式取得,才能作為依據計算征收增值稅如果收入不能確認,納稅義務沒有形成,此時,銷貨方向購買方收取的賠償金就不屬于隨“價外向購買方收取”,僅作為一種違約賠償,列為營業外收入,無需繳納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收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款是否要交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不征收增值稅項目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所以收到保險賠款不交增值稅。
企業收到賠償款一般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款的,因為納稅義務還沒有形成。那么小編關于問題“企業收到賠償款要交增值稅嗎?”就介紹到這里。如果還有其他關于企業的財務問題,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聯系。更多相關資訊內容盡在會計學堂,快來圍觀吧,關注會計學堂即可免費獲取更多學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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