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專利屬于什么收入?
專利權屬于財產權,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
使用權,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運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陸法民法中所有權的權能之一。作為所有權權能的使用權具有最廣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內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他物權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運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
1、轉讓專利所有權
出售無形資產不是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肯定是計入營業外收入。
如果轉讓的是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則相當于“出售”,計入營業外收入。
2、轉讓專利使用權
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因為轉讓商標使用權屬于"讓渡資產使用權"范疇,符合收入的定義。可以簡單看做是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屬于無形資產的出租問題

技術轉讓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另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技術轉讓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
(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應按以下方法計算: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稅費。
以上就是我們就是關于“轉讓專利屬于什么收入?”的解讀和看法,其實很簡單,專利屬于無形資產的范疇,我們只要看轉讓是屬于所有權的轉讓還是使用權的轉讓,即屬于出售還是屬于出租?此外轉讓技術所得還有所得稅優惠政策,若您有其他財稅問題需要幫助,歡迎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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