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計稅依據含增值稅嗎?
消費稅的銷售額同增值稅的銷售額一樣為不含增值稅款的銷售額,但屬于消費稅范圍的貨物,其銷售額應包括消費稅。
1、由于增值稅是實行價外征收的辦法,即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中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或應納稅額,而對部分消費品在征收增值稅的同時交叉征收的消費稅又是作為增值稅的稅基的,為了避免征稅過程中劃分稅基的麻煩和產生的誤解,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這樣,實行從價定率征收消費品的計稅依據與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一樣的,即: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2、如果納稅人應稅貨物(消費品)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發生價款和增值稅款合并收取的,在確定增值稅、消費稅計稅依據時,應當將其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由于增值稅和消費稅實行交叉征收,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增值稅實行價外稅,這種情況決定了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消費品,其消費稅稅基和增值稅稅基是一致的,都是以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作為計稅基數。
綜上所述,其實消費稅和增值稅的稅基是一致的,都是以含消費稅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作為計稅依據。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含消費稅嗎
(一)消費稅的銷售額同增值稅的銷售額一樣為不含增值稅款的銷售額,但屬于消費稅范圍的貨物,其銷售額應包括消費稅。
1、由于增值稅是實行價外征收的辦法,即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中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或應納稅額,而對部分消費品在征收增值稅的同時交叉征收的消費稅又是作為增值稅的稅基的,為了避免征稅過程中劃分稅基的麻煩和產生的誤解,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這樣,實行從價定率征收消費品的計稅依據與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一樣的,即: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2、如果納稅人應稅貨物(消費品)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發生價款和增值稅款合并收取的,在確定增值稅、消費稅計稅依據時,應當將其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換算公式為:① 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
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② 納稅人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征收率)
如汽車價款(不含增值稅)550萬元就是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計稅依據(汽車的價格已經考慮了消費稅的因素,本身是含消費稅的);向購買方收取價外費用5萬元,是收取的全部金額,既然要征收增值稅(也應該征收消費稅)要對全部金額進行價稅分離,因此就有了5/(1+17%)。
[550+5/(1+17%)]*17%=應該繳納的增值稅
[550+5/(1+17%)]*消費稅稅率=應該繳納的消費稅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消費稅計稅依據含增值稅嗎?”一題的解答,我們已經知道了消費稅其實只是針對特定商品征收的一種價內稅,由于其特性所以消費稅的計稅依據不包括增值稅,其稅基和增值稅計稅依據一致,均是不包含增值稅、包含價外費用的銷售額。若您尚有其他財稅問題,歡迎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