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長期借方余額

2019-03-14 11:3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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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企業的貨幣性資產都包括什么?除了我們經常用到的貨幣資金還有應收賬款等,應收賬款作為一個重要的資產類賬戶,一般企業都會設立專門的往來財務人員,負責往來款項的核收,另外也是審計事務所的重點審計科目,今天我們就來研究一下應收賬款長期借方余額的含義。

應收賬款長期借方余額

應收賬款屬于資產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為了反映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應收賬款”科目,不單獨設置“預收賬款”科目的企業,預收的賬款也在“應收賬款”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應收賬款的借方和貸方共有四種情況,各表示四種意思。

1、應收賬款的借方發生額:表示企業每次銷售產品(商品)或提供勞務給客戶的賒賬金額;

2、應收賬款的貸方發生額:表示客戶每次歸還企業的貨款或勞務費金額;

3、應收賬款的借方余額:表示客戶賒賬和還款積累到結賬時尚剩的欠款金額。是企業的一項債權資產;

4、應收賬款的貸方余額:表示客戶賒賬和還款積累到結賬時多付的款項金額。實際上是企業對客戶收取的預收賬款,是企業的一筆債務。

應收賬款長期借方余額

企業應收賬款核銷的所得稅核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在稅法上,計提壞賬準備,減值準備等都是不允許抵扣的,只有實際發生,才允許稅前抵扣。所以,當年你計提壞賬準備的時候,當年所得稅就已經納稅調增過了,沖銷壞賬準備時,壞賬損失已經實際發生,可以作為稅法規定扣除的財產損失,雖然會計處理并不影響當期損益(會計分錄為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但可以視同財產損失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扣減,也就是額外扣除。

不過,這些壞賬損失應該首先經稅務部門認定后才可以扣除,直接扣除是不行的。

首先企業確定該筆應收賬款核銷,報相關稅務部門認定批準后,在當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即可。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應收賬款長期借方余額”一題的解答和討論,其實應收賬款看似復雜,但是上手之后還是很簡單的,那么多應收賬款其實只是分類復雜而已,對于貸方余額注意一下重分類調整即可。若您還有其他疑問需要解答,歡迎及時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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