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計稅的銷項稅能用進項稅抵嗎?

2019-03-14 11:3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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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們曾經分析過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的方法,我們都知道小規模納稅人一般情況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其獲得的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進項稅,那么一般納稅人呢?今天小編想帶領大家了解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的銷項稅能用進項稅抵嗎?

簡易計稅的銷項稅能用進項稅抵嗎?

用于簡易征收項目的增值稅進項不能抵扣,財務記賬時要按價稅合計核算成本費用,就是把增值稅進項稅額記入成本或費用類科目。不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1)購入貨物時即能認定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的。如購進固定資產,購入貨物直接用于免稅項目,或者直接用于非應稅項目,或者直接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記入購入貨物及接受勞務的成本。

(2)購入貨物時不能直接認定其進項稅額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方法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如果這部分購入貨物以后用于按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應將原已記入進項稅額并已支付的增值稅轉入有關的承擔者予以承擔,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的“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如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按增值稅法規規定的方法和公式進行計算。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稅法規定,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當發生非正常損失時,首先計算出在產品、產成品中耗用貨物或應稅勞務的購進額,然后作相應的賬務處理,即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的實際成本與負擔的進項稅額的合計數,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科目,按實際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成本貸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產成品科目,按計算出的應轉出的稅金數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簡易計稅的銷項稅能用進項稅抵嗎?

清包勞務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征收

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選擇簡易計稅要比一般計稅稅負低,繳稅少。

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內容為清包工,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勞務,這種情況施工單位必須選用簡易計稅,開具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注: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選擇簡易征收應注意事項:

1、應攜帶稅務登記證明,建筑勞務合同等資料,到稅務機關作簡易征收的備案;

2、簡易征收方式一經認定,36月內不準變更;

3、選擇簡易征收的一般納稅人,其進項不能抵扣,只能開具征收率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選擇簡易計稅要比一般計稅稅負低,繳稅少。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施工單位一旦選用簡易計稅模式36個月內不能變更。此處36個月不能變更,是指該項目不能變更,其他項目不受影響。另外36個月是指自開工日期36個月內不能變更,超過36個月無論項目完工不完工還是可以變更的。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簡易計稅的銷項稅能用進項稅抵嗎?”一題的解答,凡是使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不管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都不得進行進項稅的抵扣。希望大家牢記這一點呀!若您還有其他問題需要更多幫助,歡迎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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