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會計分錄?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
一、銷貨方:
1、商品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托收承付的概念?
托收承付,是指企業根據合同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單位收取款項,由購貨方向銀行承諾付款的銷售方式。在這種銷售方式下,商品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通常表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購貨方,企業通常應在此時確認收入。如果商品已經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但由于各種原因與發出商品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的,企業不應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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