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殘疾人就業可以享受增值稅優惠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52號)規定:“一、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
(一)納稅人(除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三)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四)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殘疾人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嗎?
按照國家稅法相關規定,暫時沒有對殘疾人實行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但是對持區、縣以上民政部門、殘聯有效證件的殘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的照顧。
1.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稿酬所得可先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即按應納稅額減征30%),再按本條規定計算減征的數額。
2.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舉辦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取得的所得,區別情況分別予以減征:
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按應納稅額減征100%的個人所得稅;
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5萬元(含5萬元)的,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
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元的,不再給予減征照顧。
實行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投資者,可享受此待遇。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可以享受增值稅優惠嗎?”一題的解析和答案,其實對于企業來講,安置殘疾人就業不僅是一項善舉,幫助很多殘疾人就業,對自己而言也可以減免增值稅和部分所得稅,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希望大家都能夠支持。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和我們會計學堂的老師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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