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予抵扣的進項要減去進項轉出嗎?
因為進項稅轉出含義決定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時,要減去“進項稅額出”。
進項稅額轉出相當于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進項稅轉出的意思就是企業購進的貨物時,已經做了進項稅,但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已經做了進項稅的數據要扣除,即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進項稅額轉出是指依據稅法的規定,雖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已經在采購業務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出現稅法規定的情形不允許在計算應納增值稅額時抵扣的進項稅額,前期已經抵扣的,本期出現稅法規定情況時,也應當轉出其已抵扣金額,增加本期應納稅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4號
發布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明細科目設置
按照財會[2016]22號《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要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等二級明細科目。同時,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核算企業增值稅業務。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細賬
1、進項稅額
三級科目“進項稅額”核算的內容是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務而支付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2、已交稅金
3、減免稅款
三級科目“減免稅款”反映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款。企業按規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三級科目“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反映出口企業銷售出口貨物后,向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按規定計算的應免抵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5、轉出未交增值稅
三級科目“轉出未交增值稅”核算企業月終轉出應繳未繳的增值稅。月末企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余額時,根據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二)、在“貸方”反映的明細賬
1、銷項稅額
三級科目“銷項稅額”記錄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2、出口退稅
三級科目“出口退稅”記錄企業出口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后,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而收到退回的稅款。
3、進項稅額轉出
三級科目“進項稅額轉出”記錄企業的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按稅法規定,對出口貨物不得抵扣稅額的部分,應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的同時,貸記本科目。
4、轉出多交增值稅
三級科目“轉出多交增值稅”用來核算一般納稅人企業月終轉出多繳的增值稅。月末企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借方余額時,根據當前預繳稅款與余額比較,按照較小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本科目。借貸方比較后貸方余額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準予抵扣的進項要減去進項轉出嗎?”一題的解答,雖然上述增值稅三級科目比較多,但是理解好其含義對我們月末增值稅間結轉意義很大,對于以后增值稅的賬務處理會簡便了不少,如果在財稅賬務處理方面還有什么疑問,請大家和會計學堂的老師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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