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非公司員工社保款怎么入賬
人員不屬于企業職工,其社保費用不應該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歸集核算。其相關工資社保不應納入公司損益科目,只能掛賬往來:
代交納保險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交來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這樣做賬盡管不納入損益,不影響公司利潤,按照道理將對稅務影響不是很大,但是小編提醒大家盡量不要這么做,畢竟是不合規的,而且必須要預防別人會因為你代扣代繳社保遭受勞動局審查,代繳社保而未簽訂合同。
所以如果碰上以上的非公司社保款代收代繳,可以按照會計準則掛賬往來,但是主要一下規避勞動局、稅務局的審查,另外如果將其掛進工資表會更麻煩,建議慎而又慎進行該項業務。

社保單位繳費基數是按應發工資嗎?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對于新員工,則按照第一個月的工資為基數。工資薪金時,應該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各種補助津貼、績效工資等等。
社保應該按照職工的實際收入繳納,職工的工資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60%繳納,高于社平工資30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300%繳納,在兩者之間的,按照實際工資繳納,應該對比社會平均工資是否低于或者超過社平工資的60%或者300%,如果在兩者之間,應該按照實際3000元作為繳費基數填報,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不按時足額繳納,是要接受處罰的。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后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代收非公司員工社保款怎么入賬?”一題的解答,如果代收代繳人與公司無業務往來,也不是本公司員工,那么相關賬款往來只能掛賬往來科目,不影響損益。雖然在會計上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任何影響,但是這種事情并不被稅務局和勞動局所認可,建議大家謹慎行事。若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進行在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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